许昌市建安区状大食品厂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23MA404PER40)成立于2012年11月1日,注册及生产地址位于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小召乡屯里村,投资人为陈爱红,经营状态在营,主营膨化食品生产。企业曾用名许昌县状大食品厂,参与陈曹乡杨刘村、闫寨店村精准扶贫结对帮扶。
食品生产许可与核心资质
企业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SC11241102300085(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5日发证,签发人王永祥,有效期至2030年8月4日),许可类别为薯类和膨化食品,品种明细为膨化食品(油炸型)(类别编号1201)。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为许昌市建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日常监督管理人员马成立、李腾飞。
企业历史曾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(许可类别为膨化食品直接挤压型),2025年8月换证后许可明细调整为油炸型。
主营产品
薯类和膨化食品
油炸型膨化食品系列产品,包括花椒锅巴、脆锅巴、薯条、薯片等。销售渠道涵盖线下批发及电商平台。
企业规模与投资人
注册资本40万元人民币(实缴资本未公示),参保人数0人(2025年工商年报),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,投资人陈爱红100%持股,属小型食品生产加工单位。
最新动态与合规状态
2025年8月5日: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延续/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(SC11241102300085),有效期至2030年8月4日。
2021年7月26日: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,标称该企业生产的两只松薯薯条+薯片(45克/袋,生产日期2021-04-18)经检验合格。
历史处罚记录:
- 2023年:2022年4月28日生产的花椒锅巴(含油型膨化食品,210g/桶,商标趣小弟)过氧化值(以脂肪计)检测值0.46g/100g,不符合≤0.25g/100g标准。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1月20日通报,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(许市监处罚〔2023〕0093号),没收违法所得101.50元、没收5桶涉案产品、罚款51000元
- 2018年:因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,被许昌市建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:没收违法所得992元、没收板栗酥饼24箱、罚款6000元,罚没款合计6992元
暂未检索到2026年公开食品安全抽检记录及行政处罚信息。
工商注册信息
工商注册号:411023000012862
组织机构代码:MA404PER4
纳税人识别号:91411023MA404PER40
企业类型:个人独资企业
登记机关:许昌市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营业期限:2012年11月1日至长期
所属地区: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
经营范围:膨化食品、糕点生产及销售(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)。
联系方式
地址: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小召乡屯里村
